3月初,全国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在北京召开,民革南充市委提交的建议《关于优化营商环境评价指标的建议》被民革中央采用,并作为1号集体提案提交全国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。
2020年1月1日,《优化营商环境条例》正式实施。实施一年多来,各地取得了哪些成效,能否建立一整套的量化打分指标来评价营商环境好坏,这引起了市委会领导的思考。“开展营商环境评价,能够直观反映各地营商环境的状况特别是存在的问题,有助于各地更好地针对问题精准开展改革。既然要在这一领域深耕细作,就一抓到底、深挖下去,那就以‘营商环境评价指标’入手,查摆问题,提出我们的方案”。一声令下,行动随即展开。通过查阅资料发现,目前营商环境评价有许多版本,但在在很大程度上参考了世界银行《营商环境报告》评价指标体系,主要针对企业开办与经营过程,忽略了企业在进入市场前对当地营商环境的主要关注点。许多重要指标如经济体量、成长性、潜在的商业机会、要素(人才、资金)的可得性、公共服务设施空间可达性、环境资源的承载力等未考量。
“这是共性问题还是个性问题呢,要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,找到症结所在”。一个月的时间,调研组先后召开2场座谈会,走访了8家企业,并与13家民企代表座谈交流,发现四川省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是在对标世界银行《2020全球营商环境评估报告》,借鉴参考国家发展改革委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,结合《中共四川省委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》的基础上初步形成的,存在着指标体系和工作机制尚不健全,相关工作的覆盖面、精准度和创新性仍需进一步优化等问题。
“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要强化统筹协调,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;要强化问题导向,进一步找准问题症结;要强化探索实践,进一步深化改革创新。”市委会主要领导认为:“在营商环境评价方面应该突出独立性和专业性,避免沦为新一轮自上而下的目标责任考核。与此同时,要突出以企业发声为主的评价,更加倾向基于企业调查去评价营商环境。因此,开发具有自身特色的营商环境评价体系势在必行。”
经过大量深入走访调研,更好、更直接、更广泛地听取了企业意见后,调研组梳理出目前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的一系列共性问题,并撰写了《关于优化营商环境评价指标的建议》,建议从三个方面着力,充分发挥考核评价机制的导向激励作用,以评促建、以评促改,促进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改善,将营商环境这一“软实力”转化成推进高质量发展的“硬动力”:一是从衡量企业全生命周期、反映城市投资吸引力、体现城市高质量发展水平三个维度,构建范围更广、覆盖更全的指标评价体系;二是建立营商环境指标提升电子评价系统,与现有行业部门系统实现数据共享;三是鼓励支持基层营商环境创新,在法治框架内积极探索原创性、差异化的优化营商环境具体措施。
功夫不负有心人。据悉,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表决通过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》在第二十二章“提升政府经济治理能力”部分专节指出,“要构建一流营商环境”,其中特别提到“完善营商环境评价体系”。 |